我把ubuntu1904裝到記憶卡,但需要重新編譯KERNEL,更換ubuntu內核後和firewarm,就能正常顯示,驅動程式也都抓到了,硬碟則是買來就安裝好的Windos,這台可以用行動電源充電,跟手機一樣,能帶著到處走,可外接螢幕,接上大螢幕就變桌機,超級方便。GDP已經出到第3代,我買第一代是因為硬碟可以自己更換(M2 2242 ssd)擴充端口較多3個USB 3.0 1個Type C,網路有RJ45,螢幕外接有HDMI和VGA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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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我喜歡Linux,答案是自由. Linux是一套超棒的OS,灌一次OS就可用到下一版改版,不用怕中毒重灌OS,隨時又有新版的可用,我喜歡無聊寫一些程式,Linux有很多開發程式,可讓我發揮,Linux是free而非免費,Linux也有很多商業用途,免費只是Linux的一小範圍而已,Linux的真實意義是自由.就算你把Linux安裝到usb大拇哥拿去賣,也沒人會理你.(要學skill可以找我,只要會一點程式,有人教很快就會,layout會skill對layout幫助很大。)